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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业案件,畜牧养殖业案件判决书

Time:2024-04-23 06:14:11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畜牧养殖业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畜牧养殖业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南鹿邑县查处一起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案件,罚款3000元。你认为合情合理吗?

其实用泔水喂猪比用饲料喂的猪好吃,长的慢,肉有肉味。只要泔水不是时间长的变质的剩饭剩菜就行,农村原来喂猪都是剩饭喂,只不是现在是养殖厂,那么多猪,当天拉的都能吃完,变质不会多。要不那么多饭店的剩饭菜倒哪?倒了既浪费也污染,家里平时剩饭人还吃了,何况猪吃。

畜牧养殖业案件,畜牧养殖业案件判决书

感谢有机会回答这个问题,非洲猪瘟已经蔓延到河南省, 畜牧局作为直属执行单位在防控猪瘟等疫情上有直接责任,所以包括河南省在内的很多省份都下发了《防控非洲猪瘟告知书》,其中就有一条:严禁使用泔水或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禁止使用血浆蛋白粉、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时刻保证饮水清洁。 今天借此机会简单谈谈我的观察。

疫情没有大小,食品安全是第一位的

可以看到这份新闻是出现在疫情期间,而养殖户张某也确实违法了相关规定,所以个人觉得鹿邑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国每次疫情能够顺利过去的很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对于疫情的零容忍。包括2004年的非典,后来的鸡瘟、这次猪瘟等等,我国所有部门对于瘟疫是零容忍(一般都是全部扑杀,火烧掩埋),虽然说对于某些养殖户和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是也是为了保障了全体人民的人身安全。要知道疫情无小事的道理,一旦疫情控制不住那就是社会性问题了。

在这里也对这些为了全体人民安全作出牺牲的养殖户和企业说声“感谢”,也希望政府能够给与这些养殖户和公司更多的经济补偿。

那么泔水或餐厨剩余物真的不能喂养牲畜吗?

应该农村的很多朋友都记得自己小时候(包括现在)农村每户家庭都有养殖牲畜的习惯,猪、鸡、鸭等等,这些牲畜的主要食物来源就是剩菜剩饭,那么这些东西真的不能喂养牲畜吗?个人觉得问题出在检疫上,如果说这样的猪经过检疫没有问题自然可以,但是问题在于用泔水或餐厨剩余物喂养的猪很容易成病猪,用泔水喂养的猪发病率比正常饲养的猪高30%到50%。至于原因简单说几点:

第一、农户自家散养跟小规模养殖是两个概念。在我的记忆力自家养殖的猪顶多几头而已,仅仅吃的是自家的剩菜剩饭,如果本身剩菜剩饭没有变质自然自家猪感染病毒的概率就小。但是规模化用泔水或餐厨剩余物后,就存在这些食物本身就是变质的概率很大(因为从收集到喂养中间可能间隔时间过长,食物就会出现变质),猪不跟人可以区分食物的好坏,一吃肯定就容易得病,成为病猪,一些不法商户把这些猪流入市场就很容易对人身体造成危害。

第二、增加发生瘟疫的可能性。一些人从各个餐饮店收集泔水或餐厨剩余物喂养猪的重要原因是因为这些东西便宜,规模养殖如果饲料这关把不紧很容易造成瘟疫。什么是瘟疫,简单就是动物之间互相病毒感染导致大规模死亡,甚至有些瘟疫有传染给人的可能性

综上,个人觉得在瘟疫方面无小事,大家还是按照国家法规严格执行。也呼吁国家对于养殖户更多的财政补贴,减少损失,提高收入。原创不易,喜欢就点赞、关注、转评吧!

朱皇帝以前吃过的人间美味珍珠白玉汤,怎么在砖家眼里,现在竟然连猪都不准喂食了!

照此推理,农村广泛使用人畜粪种蔬菜更应该严禁了,人畜粪这类污秽物种出的蔬菜怎么可以让人食用呢?

可老百姓就是不开化,几千年传下来的泔水喂的猪,粪肥种的菜,现在都市人都在念念不忘其味美,反倒对市场销售的瘦肉精猪肉,农药化肥蔬菜,深知有害健康,但又莫可奈何!

养猪户不是傻瓜,变质的泔水绝对不会给猪吃,一旦猪吃出病来,那可是亏了血本了。所以泔水喂猪都是当天喂。而百姓也是"贱",如果知道谁是饲料猪肉和泔水猪肉,那是宁愿买泔水猪肉也不会买饲料猪肉的!

如果泔水里都是非洲猪瘟病毒了,早已被人吃进了嘴里,危害到人的健康了,不去追本溯源,却去寻倒泔水人的霉头,真是多此一举了!

谢谢邀请,

我说的只代表我个人观点。

我遇到过的个人家庭饲养,小中规模饲养,大部分都用的是泔水,家庭都是自己家的泔水,然后加上麸糠,中小规模的一般都是联系酒店,自己喂的猪每天能吃多少,就联系多少,每天去拉一趟剩饭剩菜,这个是付钱的,但是钱不多,酒店也喜欢,反正是垃圾,能卖钱还能处理,不然光每天处理这个也麻烦,这个基本都是一天一次,不存在时间久了发臭,再说臭了猪也不吃,反正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我们吃的猪肉大部分都是这个喂出来的吧,小猪的时候都是吃饲料的。

有人说泔水里面的剩饭剩菜全是用什么地沟油,添加剂,瘦肉精什么的,其实我觉得吧,这个剩饭剩菜还不是人吃剩的,人都不怕,还怕猪吃了,出问题,影响人吃猪肉了,我也就呵呵了。。

开水浇猫事件,你们怎么看呢?

10月19日,山西太原的贺女士在滨湖边遛狗时,听到了猫的凄惨叫声。她上前去瞧一瞧,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男的把一只白猫关在笼子里,把开水浇在它的身上,导致毛全部被烫没了。

贺女士欲阻止男子的疯狂行为。对方却认为她在多管闲事,想要动手打人。警方到达现场,将该男子控制住了,并把猫咪送到宠物诊所治疗。这是一只母猫,尚在孕期中。受此事件的影响,它的四只宝宝全部死亡了。

警方调查后,得知该男子是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公司辞退了他,和他划清界线。同时该男子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用于猫咪的后续治疗。

男子说猫咪吃了他的火腿肠。一气之下,做出了这样愚蠢的事情,给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他这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不仅丢掉了工作,还损害了自己的名誉。

小动物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和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会善待小动物。有的人纯粹是心理变态,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不要求事件中的男子喜欢猫咪,但不能伤害它。

男子称猫咪偷吃了他的腿肠,不过有人反映,是该男子将猫骗进了笼子里的。男子不过是追求刺激,而忽视了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从头至尾,没有看到猫咪主人的出现。由此可见,这也许是只流浪猫。本来被遗弃已经是很可怜的了,还硬生生地被这男人无情地折磨,以至于和自己的骨肉阴阳两隔。

事件中的男子是个虐待狂,在虐猫的过程中寻找快感。他万万没想到,自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造成了这样的轰动效应,使得自己丢了饭碗,还面临大额的罚款。这正印证了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被开水浇的母猫没能救回来,一尸五命!

浇猫的男子,没违法, 但已被工作单位辞退!

对此浇猫事件,网络出现了两种完全对立派系:

  • 正方:男子泯灭人性,用残忍的方式虐猫,太无人道,“即使不爱,也请不要伤害”;
  • 反方:法律未禁即可为,男子不违法,在本质上,这名男子也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杀害了一只侵犯了自己的流浪猫,就如同当街用此法杀死一只偷食的老鼠。如果不是猫,是老鼠,估计 男子就不会被网络暴力到丢掉工作。

事件经过:

10月19日晚,太原一男子用开水浇一只怀孕母猫,被人劝阻后称“猫偷吃了火腿”,群众义愤填膺劝阻无果。后报警才得以把猫送到动物医院。

一只快要临产的猫,本就害怕陌生人靠近,这坏种去逗猫,结果被猫抓了,就用开水烫猫。路人听到惨叫后制止,好心人把猫咪送到宠物医院,一查才知道这只猫咪已经怀孕,而且一周左右就要临产了。

可是被浇了开水,四只小猫全都胎死腹中。

母猫被拍到的照片居然看到猫咪流泪了!

母猫全身90%烫伤,最终没能存活下来。
男子所在单位知道此事后,将男子开除了,并捐了5000元给太原市动物保护协会,用于猫咪的后续治疗。

看到报道,说真的,大脚也有点心疼~!

但大脚不想偏倚哪一方,只想关注出发点,关注处理方式!

在社会生存中,人类的生命是要远高于其他动物的生命的,所以社会才能运转发展。如果猫和狗有危害人类的行为,我也支持捕杀。就比如,大家看到狗狗伤人事件时,共情心会支持捕杀恶狗,而狗主人,则出于自己的兴趣爱好私心,偏袒狗狗。同时样,如果流浪猫抓伤人们,出于预防各种病毒及安全角度 出发,捕杀也没有不可。毕竟,法律没有禁捕杀流浪猫狗,正如反方说的,法未禁即可为。

所以,关注出发点,此事件中,猫未主动攻击男子,男子却把猫困住虐待。

社会的发展,除了法, 还有情理。而情理,要合乎情,明于理。

法律上来说,男子是无罪的,但是道德上来说,他的恶让人恐惧!

男子讨厌它,他的处理方式完全可以一瓢冷水、一脚踢开!然而,男子在公开场合,把猫困住,用开水去浇,还弄死了4个无无辜的生命,这种虐待动物以博取内心愉悦的行为,就让人不耻!完全是一种变态的心理。这就是违反道德底线、违背人伦常理、挑战公序良俗为世人所不齿的卑劣龌龊行为。

所以,单位开除他,无可厚非。一方面迫于舆论压力,另一方面,员工内部也有压力。试想,如果你身边同事,有这样的行为,你还能与他友好相处吗?

反正 我不能,我害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畜牧养殖业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畜牧养殖业案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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